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水仙 2002年10月18日,公安人员带一大批人闯进我家将我非法带走,19日送到洗脑班,每天强制看电视、录像进行洗脑,在那里呆了55天。由于主意识不强,在邪恶提出的8条能否做到的答题上回答和签名,我妥协了。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洗脑班里叫我回答和签名的8条答案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元月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