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越
在高压的迫害下,我被人情所动,干了有损于大法的事,现今我已认识到问题严重性,我一定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加倍弥补。特此声明:我坚信师父,坚修法轮大法,助师世间行。我所干一切有损于大法的一切通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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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