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跃举
我在99年7.20以后,自己所说、所做(包括别人代写的)一切“保证”通通作废。今后紧随正法进程,精进实修。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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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