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爱莲 自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压力下,把自己戴的法轮章交给了邪恶。当时由于学法不深,总觉得交个法轮章没什么事,只要不配合它们签什么“保证”就行。可后来经过不断学法,懂得了大法的严肃性,同时明白了还是“怕”这个执著心配合了邪恶,让邪恶钻了空子,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会努力修去各种执著心,做好“学法、讲真相、正法”这三件大事,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3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