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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春荣 我今年52岁。2002年4月25日之前邪恶对大法弟子又一次疯狂迫害,因我不写“保证”,把我第三次非法送进看守所关押15天。当地派出所和我儿子把我接回后,让我写“保证”。我不写。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前两次家里花了很多钱,所以我被情和利益带动,没有阻拦儿子,他给我写了“保证”。后来经过学法和同修帮助下我对大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师父说:“修炼与正法是严肃的”。所以我特此严正声明儿子写的“保证”一律作废。我一定彻底洗刷这个污点,抓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今后一定多学法,时刻用正念要求自己,跟上正法进程做师父的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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