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兴舜
我1997年得法,于2002年11月4日被抓进洗脑班,同年12月28日被放出,由于心性不到位,写了“保证书”,现严正声明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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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6/44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