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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春秀 我是一名大法修炼者,在2002年10月14日晚被非法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度过50多天,由于法学的少,常人心出得特别多,正念不强,被强烈的情所带动,从而走向了邪路,写了“保证书”。回来之后,通过认真学法和同修沟通,提高了对法的认识,知道了自己走错了路,真是对不起师父,特别后悔。所以郑重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在今后的时间里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的一切事情,多学法,不断提高自己,按师父所安排的路去走,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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