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毕瑞芬
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重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坚修到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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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8/44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