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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秀芳 我在1999年上省政府反映情况途中被抓,在强迫下按了手印。在2001年春天,出摊卖货时被警察强行拽手按了手印;在7月下旬,多名警察强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酷刑打压下强迫按了手印、签字,做了违背大法的事,违背了自己真正的本性。在几次周折下,我心中十分懊悔,在此声明以上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决心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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