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玉华
以前在拘留所所说、所写的破坏大法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辞一律作废。坚决维护大法、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9/44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