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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芳珍 我99年开始炼法轮功, 2000年6月到北京正法,送回后在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家里交了许多钱,按了手印被放回,由于人的根本执著和怕心,第一次,我丈夫替我按了手印,后来,十六大之前的几天,又逼我签名,还有在以前在派出所说了“保证”的话,现在我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思想统统作废。全盘否定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只承认师尊的安排,我要坚修大法,尽我的力量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邪恶,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1/443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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