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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吕英美 2000年7月份的一天,因我发真相资料警察把我骗去了派出所,所长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老师教我们炼功做好人,与人为善,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对社会对人民都有好处。这时他拿过电线绑在我的手上电我。过了一阵子,又把我铐在电线杆上,这时我的执著心,怕心都出来了,在这种不自愿的情况下“签字”。2001年某月,他们又把我骗去洗脑班,帮教让我写“三书”,说是不写就送去劳教,当时怕心太重,就写了“三书”。回家后,通过阅读《明慧网》同修写的文章,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违背了宇宙的法理真善忍,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所以对以前的签字严正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学法,努力做好学法,发正念,讲真相三件大事,弥补以前的错误,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元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3/444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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