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长春郭惠兰
本人因学法不深,曾在压力下违心地写过保证书,说过有损大法的话,在此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要勇猛精进,“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