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彦娟 我在2002年9月,因坚修大法拒绝写五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决心书”,在单位被开发区“610”强化洗脑。在强化洗脑班期间,由于自己的执著心,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写了“五书”,现在感到深深的痛悔。因为我修的是正法,是按“真善忍”做事,在做最好的人,我没有错,所以今天特此严正声明所写“五书”以及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按大法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修炼者,走好每一步。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5/4461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