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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立明 我99年10月进京上访,被邪恶非法判刑三年。2002年10月31日刑满,当日又被恶警非法关押,半个月后,逼我“保证”。当时由于动了常人之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写了“保证”,做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不去维护、证实大法,怎么还配是大法弟子呢?今特此声明:所写“保证”作废。从新融入正法洪流之中。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5/446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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