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庆珍 我1997年得法,未得法之前,患神经衰弱等病,得法不久真正达到了祛病健身,身心变化极大。1999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及各媒体对大法造谣、诬陷、诽谤毒害世人,但丝毫动不了我对大法、对师父的坚信。我记得那是在1999年7月26日下午,乡镇派出所的邪恶把我们叫到村委写“保证书”,签字,我虽然没写,但签了字,当时觉得反正不是真心的,后来很后悔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同时声明以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由于师父的弘大慈悲,篇篇经文震撼了我,使我从人中走出来证实法。今后我要学好法,发正念,讲真相,勇猛精进,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向师父交一份合格的答卷。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6/4466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