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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香华、吴翠花

    99年7月20日,进京上访中途被告密,劫回当地公安,让写“保证”,污辱师父,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精进,正念不强,违心的签了字,自己痛悔莫及,今天郑重声明作废。2000年~2001年十一节期间,被告密劫持后非法关押了两三个月,由家人东凑西借了两万多元钱给相关人员,由于自己放不下情,放不下利益之心,违心的签字,也特此声明作废。今后保证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助师正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0/44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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