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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长春刘英杰

    我在99年7月22日以后,在政府的压力下违心地写过保证书,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和有关经文,认识到了这是在配合邪恶,这样做我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所以 我现在声明,我曾经写过的保证书一律作废,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在讲清真象中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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