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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苑秀英 2000年12月在本地拘留所写的保证和2001年2月在家中写的保证书等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因为当时对大法认识不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100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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