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长春马德茹
我在99年10月份在政府的逼迫下,违心地写了保证书,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以及言论一律作废。我决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今后一定言行一致,做师父的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