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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明荣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1999年末,因去北京合法上访,单位拟开除我。经我向单位申述,单位领导说只要我写了检查,并写上"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工作秩序"等情节,单位可考虑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这样单位可以给我发退休金。由于自己对大法理解的不深,对名利没有放下执著,接受了单位的条件。现在我认识到我错了,我后悔极了,我对不起大法和师父。我在这里郑重宣布,我所写的检查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我一定要清醒的走好以后的每一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10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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