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侯秀莲
过去写过的“保证书”和一份所谓的“感想”以及在不符合大法标准要求的“保证哪也不去”上的签字,声明作废。今后用实际行动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5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