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都兴洲、杨万达
我们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签的字、按的手印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们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真相,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5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