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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朝英 我在看守所一个多月,做过违心不情愿做的事情。如我写过所谓的“保证书”等,还有儿女为我写的一切“材料”及他们的一些过激言行。总之,在此严正声明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一律作废。珍惜修炼机缘,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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