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兰凤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的言行违背大法,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今天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作废。今后跟上正法的进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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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45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