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聂中华
我今年12岁,99年7月20日以后因对大法不坚定,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我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