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韩丽华

    我69岁,在十六大的前几天,村干部叫我们老两口到大队开会,我说不去,就下地干活了,晚上回来大队干部和“610”小组的有6、7个人来到我们家,叫我写“保证”,我说:炼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事,没什么坏处,我不写“保证”,它们一甩手就走了。第二天,“610”小组的干部又找我的亲属来做我的工作,他说这次如果不写保证,第一次是办班,第二次是拘留,第三次是劳教。我一听心动了。在邪恶的逼迫下,我说要写你给我写去吧。结果它们真给我写了“保证书”,我没有签名,是别人代写的。后来我通过学法,自己悟到,这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是犯了极大的错误,千不该万不该答应邪恶的要求。我特此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