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长春高爱兰
现在我严正声明:自1999年7月以来,我在压力下违心地写过、说过、做过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书面保证及一切言论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