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范桂香 我因修炼“真善忍”大法,99年7月20日在家被村非法管制并罚款,强迫写了“保证书”。因还修炼,2000年4月被村干部强行带到乡政府被罚款300元,因对大法不坚定,被迷惑强迫洗脑,又写了“悔过书”,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乡政府和村委所写的“悔过书”和“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我所有的过错,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3日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