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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春雅、李俊芝、吴秀华、王淑慧、程瑞君 1999年7月以后自己被迫所写和别人代写的一切违背大法标准的所谓认识、保证、签名、手印及言行一律作废。今后任何人、任何团体、政府部门不得使用其捏造证据,诬陷法轮大法。我们永远坚修大法紧随师,在正法中发挥大法一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0/10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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