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月峰 2001年我被公安局强行送至劳教所,因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被迷惑洗脑,做了许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所写的一切“揭批、悔过”作废。以及被强行在反大法条幅上签的名也作废。这都不是我真正内心思想。我要坚修到底,并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