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忠国
因为同修遭到邪恶迫害,为了让同修从看守所里释放出来,我替同修签了字,严重违背大法的法理。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