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任秀菊
在2000年10月份,我儿子当兵时,所属派出所和办事处要求我家开出父母及亲属“不炼法轮功的证明”。因当时学法不深,没有悟到是给大法抹黑,开了假证明,现严正声明作废。并要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