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秀芳
十六大前邪恶逼我签名,我没把握好,签了名,我后悔莫及。我今天严正声明:坚修大法到底。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签名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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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