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聂佃竹
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犯罪集团疯狂镇压法轮功以后,我在乡政府及平时所写所说的一切对不起法轮大法和李老师的话一律作废。以后我要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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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