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珍
我在邪恶的压力迫害下,家人给我写了“保证”。我是不承认的。特此声明:无论谁替我写的“保证”全部作废!以后要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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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