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晶
我被邪恶送进看守所,在邪恶高压迫害下“表态”,严重违背大法法理。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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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