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明、李凤云
在2002年写的“保证书”,不是出自我内心写的,是在邪恶“610”组织人员的逼迫下写的“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