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霞
在十六大期间写的“保证书”,是别人代笔写的,我不承认,特此声明此“保证”作废。我更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