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得琴
在十六大期间,由于怕心,一时糊涂签了字,给大法带来损失,给自己修炼的路上抹了黑,本人严正声明所有签字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