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玉合、于淑珍
由于本人学法不深,在十六大期间没有过好关,在看守所签了字,这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特此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5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