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藏玉琴
过去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用神的正念正行走好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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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