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吕翠英 我于97年得法,通过修炼身体得到净化,99年7.20以后进京证实大法,被绑架拘留半个月,写了保证书,现在我认识到是不对的。声明以前我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1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