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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边洪祥 我于 2003年1月14日在临时住所被公安分局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我绝食抗议,被送到劳改医院进行大量药物摧残35天,2月21日被强行遣返回家乡,半路上恶警拿出“释放证”让我签字,我一时兴奋,变得不理智,就配合邪恶签了字,这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特此声明我签的字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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