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转云
99年,大概是11月15日,由别人代写的不知道内容的东西一律作废;在派出所所写的“二不”等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一切统统作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助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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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3/45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