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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凤明 我叫刘凤明,男,43周岁。吉林省榆树市地税局公务员,因修炼法轮大法在九九年被强行开除党藉、被监视、软禁、拘留、非法劳教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由于对法轮大法理解的不深,在压力面前说了假话,写了保证书、决裂书,这都是违心的,并不是我内心的真实体现,给法轮大法造成了损失。我要声明:我要弥补因我个人行为给法轮大法造成的损失。 现在我正式声明以前我所做所为违反法轮大法的事及言论,所写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电视讲话等一律作废。 今后我要更加坚修法轮大法,卫护法轮大法,誓与法轮大法真善忍永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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