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刘凤明

    我叫刘凤明,男,43周岁。吉林省榆树市地税局公务员,因修炼法轮大法在九九年被强行开除党藉、被监视、软禁、拘留、非法劳教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由于对法轮大法理解的不深,在压力面前说了假话,写了保证书、决裂书,这都是违心的,并不是我内心的真实体现,给法轮大法造成了损失。我要声明:我要弥补因我个人行为给法轮大法造成的损失。

    现在我正式声明以前我所做所为违反法轮大法的事及言论,所写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电视讲话等一律作废。

    今后我要更加坚修法轮大法,卫护法轮大法,誓与法轮大法真善忍永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