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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金玲

    我曾被非法劳教。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被邪恶所迷惑,曾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先后两次在所谓的“三书”上签了字,第二次是邪恶所写,强迫我签字,回家后通过学法,在同修的帮助下,我认识到自己所做的这些是违背大法的,是一个大法弟子决不能做的。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期间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感谢恩师的佛恩浩荡,给了我重新做好的机会。我一定要真正地在大法中起到大法粒子的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进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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