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肖瑞芹 我和老伴都是修炼的人,由于我学法不深,没有按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了一件错事。就是2000年的一天,街道干部到我家拿着一张纸,让我老伴照抄一份并签字,可是老伴不在家,她们让我带抄,我当时想,替他抄一张,把她们打发走了就行了。我现在悟到,没有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起了助纣为虐的作用,我替老伴抄的“三书”、签名全部作废。今后学好法,加强正念正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