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邵会和
我炼功前身体多病,自96年开始炼功疾病全无,99年720后,警察多次找本人强迫签所谓的“保证书”,并将身份证拿去至今不给,侵犯人权,本人声明“保证”签字作废。继续修炼法轮大法,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