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丽珠
在被迫害期间所签的名、写的“保证”一律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